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
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二、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江口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
2、承包期限:1年,自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3、招标范围: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约15万吨左右(具体粉煤灰量以招标方年度实际生产量为准)。
三、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粉煤灰销售或粉煤灰综合利用的许可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运输能力:有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提供与运输企业所签订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及其车辆证明文件;
(4)2014年至今,投标人有成功销售或综合利用粉煤灰的业绩:提供合同文本、供销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4.3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2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