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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电二公司贵州安龙项目部含油废水处理系统(24)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郑重声明:本信息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公布,其他任何网站的转载均为非法。招标公告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就贵州安龙煤电化一体化
郑重声明:本信息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公布,其他任何网站的转载均为非法。
招标公告
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就贵州安龙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2×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所需的(含油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招标采购,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进行报名,参与投标。
1、招标概况
(1)项目概况:安龙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2×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
(2)项目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工业园栖凤片区中的大工业独立区安龙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内 。
(3)招标范围:
2、付款方式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1:6:2:1):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卖方在提交金额为设备合同价格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设备合同价格10%的正式收据(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和由卖方开户银行开具的10%履约保函经审核无误后,买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2.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
> 3.机组经168小时满负荷考核后,若其间出现问题,则经卖方处理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交金额为设备合同价格 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设备合同价格20%的正式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后,支付设备合同价格的20%。
4.剩余合同价格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买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10%。
质量要求:
(1)按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执行。
(2)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行业惯例或公认的企业标准执行。
3、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同时应具有该类货物供货的业绩。
(2)投标人必须具备该类货物销售经营的资质。
(3)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需提供相关文件进行证明。
(4)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注册,并成为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合格供应商。
如若不是我单位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后请将所需资料电子版发送到174877586@qq.com邮箱,具体资料详见附件
4、资格评审方式
资格预审:供应商联系招标人,按照上述“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给招标人,招标人组织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购买标书,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通过汇款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待定元人民币,汇款到以下账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电子采购平台和邮箱:3331024425@qq.com。
开户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大连分行。
开户账号:5320 1010 0100 4866 87。
汇款要备注:安龙三辅***标书购置费
招标文件购置费必须通过公对公汇入我公司账户,并写明汇款用途。发票金额1万元以下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开具联系人:王媛媛,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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