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葫芦岛供电公司2018年第一批服务类框架招标公告[变更]
2018-01-09
招标编号:HLDDL2018-01ZB-GC-HQCLWX
开标时间:2018-01-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54万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服务周期,本次招标范围为6个包,项目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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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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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2018年所属市区机关及各单位车辆维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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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2018年郊区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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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2018年兴城供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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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2018年绥中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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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2018年建昌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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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2018年南票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
服务周期:2018-3-1至2018-12-3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2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经营者(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具备二类汽车大中型客车维修、二类大中型货车维修、二类小型汽车维修能力。
5、由于车辆维修的特殊性(属地化管理),本次招标报名相关要求:
第01包、02包只允许葫芦岛市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第03包只允许兴城市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第04包只允许绥中县城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第05包只允许建昌县城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第06包只允许南票城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3投标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9日至2018年01月15日8:00-16:00时,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