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迁建工程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迁建工程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FJSHYZB-2018-00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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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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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具采购 |
一批 |
697000元 |
13800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采购设备的经营类别);(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经审计的2016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B、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C、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D、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依据《闽检发[2014]7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5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