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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东源县工业园一期东源大道(仙银大道至科技路段)升级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东源县工业园一期东源大道(仙银大道至科技路段)升级改造工程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项目名称 东源县工业园一期东源大道(仙银大道至科技路段)升级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东发改【2017】84号
批复单位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东源县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东源县工业园一期东源大道(仙银大道至科技路段)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为东源县工业园一期东源大道(仙银大道至科技路段)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7】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东源县工业园一期东源大道(仙银大道至科技路段)升级改造工程。 (二)工程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起点位于仙银大道,终点位于东环路,路线总长1666米。在原有道路绿化的基础上,拆除人行道,绿化带等基础设施进行道路扩宽,对人行道工程及绿化等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规划路幅宽度50米,绿化面积10470平方米。工程审核总造价为8124871.20元。 (三)工程地点: 东源县蝴蝶岭工业园一期。 (四)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五)招标内容:按东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所含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六)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包括: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3)专职安全员:1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市政施工员、市政质检员(或市政工程质量员)、绿化工、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 4、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承担过且已竣工的单项合同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网上查询中标公示(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拒绝报名)、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为准); 5、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7、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均在2017年10月-2017年12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 注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三、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拟派本项目人员提供能证明其满足任职人员要求的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等能证明其满足任职人员要求的证明资料)、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可简写)、金额]或投标保函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2017年10月-2017年12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清单)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备验);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承担过且已竣工的单项合同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网上查询中标公示(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拒绝报名)、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为准)复印件; 7、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在(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8、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注明:(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⑤2~4项资料原件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核查,未能出具原件核查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 四、公布公共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网同时发布。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提交5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须采用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采用银行保函的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8117日9:00至2018123日16:0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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