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偶联剂NW-2招标二次公告
2018-01-27
一、 招标条件
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偶联剂NW-2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8C034K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偶联剂NW-2供货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偶联剂NW-2公开招标,预计年采购数量约12吨,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计划数量为准,主要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7%)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等详见采购技术及商务要求和清单)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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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指标 |
检测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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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白色粉末 |
目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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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度,cρ% |
2000±100 |
Q/NWXDH00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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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10%悬浮液) % |
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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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温度,℃% ≤ |
200 |
3.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具备交货条件,根据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批次及数量按照招标人或使用方通知为准。
4.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5.交货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唐村镇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
6.运输方式:运输方式由出卖方自行选择,运输过程中费用及损失及卸车费等由出卖人承担
7.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方式结算。一票结算,增值税率17%。
8.本项目只招单价及对应的供应商,投标人需报出投标人请报每吨含税、含运费的落地单价及预估数量的总价。
9. 中标价格有效期:暂定一年。价格调整:当市场价格上下浮动5%(含5%)内,中标价格不作调整,市场价格浮动超过5%,中标人提出涨价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涨价依据,经招标人调研后,价格做相应调整。如遇市场价格下调超过5%,中标人供货价格及时进行同比例下调。
三、电子平台注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生产经营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8、业绩: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2017年不少于5份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01月24日 08:00-- 2018年01月28日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