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金石镇水头幼儿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宁县金石镇水头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发【2018】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宁县金石镇中心学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宁县金石镇水头幼儿园建设项目
2.2 建设
2.3 规模:总用地面积为6048.30㎡,本项目建筑占地面积约593.88㎡,总建筑面积约2385.72㎡,项目总投资约:429.2447万元
2.4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新建1栋4F活动大楼,建筑面积2385.72㎡,包括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三部分。主要包括土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其他室外工程、模板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门窗工程、天棚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8年2月-2018年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附可查询途径(网址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及劳务合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中标后对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进行押证管理,不得更换,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8 月 10 日~2018年 8 月 15 日17:00止自行从邵阳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等其他资料600元/套,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邵阳市 网( )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及其他资料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8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