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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日期:2018-02-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3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2017-441802-63-03-007889批复单位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
项目名称 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2017-441802-63-03-007889
批复单位 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一、招标目的 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建设工程经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备案编号为:2017-441802-63-03-007889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通过评审选定勘察设计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2工程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清远大道(洲心小学旁) 2.3工程规模:本项目拟建设一栋生产调度中心,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调度用房、通信机房、营业厅用房等,总规模为18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290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生产调度用房、传输机房、营业厅、食堂、配套设备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3310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地下车库等。(具体规模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详细的规划条件见附件《规划设计要点》,城市规划对局房建设主要要求如下:绿地率:≥30%;容积率:11.6;建筑密度:≤22%。绿色建筑标准:一星A级绿色建筑标准;车位: 按《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4本项目主体工程投资8175万元。 三、资金来源: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直接投资。 四、招标类型和范围: 1、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包括自地块总平面规划至工程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勘察工作面,主要包括地块总体的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等),工程物探(盲探管线等),岩土工程检测监测(基准网监测、基坑位移监测、基坑沉降观测、地下水位监测等)与岩土工程详勘(钻孔、取样、标准贯入试验、钻孔地层波速测试、土工试验、水质分析、岩石试验、抽水试验等)。需编制及提交以上工作成果报告以及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每项资料,协助指导与监督现场施工,勘察交底、深化勘察管理、施工会审及会签,参与各阶段验收、质量缺陷处理等。 2、自地块总平面规划至工程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完成用地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纸及建筑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制、绿色建筑星级评价设计认证服务(一星级A级标准)等。 3、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进行设计图纸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交底、深化设计管理、施工会审及会签,参与主材设备定板等质量把控服务,参与施工阶段变更方案评估及确认,参与各阶段验收、质量缺陷处理等。 4、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对设计文件编制范围外的所有专项设计界面进行统筹。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说明及合同条款为准。 五、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费为404.01万元。(其中勘察费55.80万元,设计费312.75万元,绿色建筑工程咨询设计费35.46万元。) 六、投标合格条件 6.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设计资质和(2)勘察资质的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两个专业需同时具备)乙级资质; 6.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6.4投标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5 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等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为该档案在册人员。 6.6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人。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需签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且主办方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7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应由主办方提供。 6.8 提交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本项目公告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以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9 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担保要求:投标担保 8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联合体投标的仅需由主办方),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的具体要求: (1)银行保函时,由基本账户银行开户网点出具,开标时递交原件,并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转账时,由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缴纳,在开标时需递交转账凭证原件核对。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总公司(联合体投标时为主办方)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时,要求由投标单位总公司(联合体投标时为主办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且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6.10 分包: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非关键性工作,如人防、燃气、外电工程、厨房设施等特殊专业工作。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6.1至6.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第6.5项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的诚信等级为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是联合体投标,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6.1、6.2、6.5、6.6、6.8项须提供各方资料。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7.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3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一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3)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及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在POS机上刷银联卡方式缴交,售后不退),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自行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本项目公告文件附件中下载 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九、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异议受理电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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