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场免爬器更改项目招标公告
2018-03-14
招标编号:HNZB2018-03-06063
华能启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场免爬器更改项目公开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申请。
1.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华能启东风电场位于江苏省启东市寅兴垦区,336省道最东端,分一、二期工程,共装机185.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期为61台东方电气FD77型1.5MW风力发电机组,二期为47台上海电气2.0MW风力发电机组。
本次为华能启东风电场75台免爬器(包含安装、调试)。其中一期47台,二期28台。供货期为五个月。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5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所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7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品牌)代理授权或经销商证书(如制造商及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报名,则不接收代理商报名;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如有两家或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代理商报名)。
2.2投标人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应为能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的供应商或代理商,能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2.2 投标人应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免爬器的供货业绩,且已投入运行,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影印件(含、能反映主要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3月14日9:00时起至201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