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就成都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车站设备集成项目B标进行国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工期计划、交货地点及投标须知:
(1)招标内容:成都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车站设备集成项目B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册《用户需求书》);
(2)工期计划:
6号线一二期工程计划2020年11月全线载客试运营,10号线二期工程计划2019年12月全线载客试运营, 11号线一期工程计划2020年11月全线载客试运营。
以上为暂定工筹计划,买方有权调整和控制的机动工期为6个月,工程进度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的工期计划要求。
(3)交货
投标须知:本次同时招标的有成都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车站设备集成项目A标、成都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车站设备集成项目B标共2个标段,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中1个标段,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标段数量时,选择中标金额最大的标段中标,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由下一名次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已落实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川发改基础[2016]463号批复的成都市地铁6号线一、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川发改基础[2016]689号批复的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川发改基础[2017]75号批复的成都轨道交通1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招标内容
编号:0723-184018040103/02
名称:成都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车站设备集成项目A标/B标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四川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6号线一、二期,10号线二期,11号线一期自动售检票系统车站设备 | 1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作为牵头人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是自动售检票(AFC)系统总承包商,必须具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售后服务等负总责的能力并应对此做出相应承诺。具体资格和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3-21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3-28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如需邮购,须加付特快专递费200元人民币。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汇款后务必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