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网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施工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YDL18-GC-ZB001)
1.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数量 |
WYDL18-GC-ZB001-ZHZL |
综合治理 |
1 |
详细内容见需求一览表。
附表1: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税率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WYDL18-GC-ZB001-ZHZL |
综合治理 |
包01 |
露天货场土建施工 |
露天货场土建施工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山东网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2.00 |
11%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0.25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1.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批)次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服务招标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d 被责令停业的;
e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f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g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h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相应标包应答。
i 2014年度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提供虚假试j验报告行为的。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j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k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1.4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3.1.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招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3.1.6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1.7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1.8投标人应符合《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集体企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要求:
a.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b.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具有政府主管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能提供投标人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
e.能提供确保安全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的证明材料;
f.具有与承接项目对应的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备;
g.具有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h.具有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3.1.9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365天*3)。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1.10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单位(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11财务要求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2016年或2015年-2017年)的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度起提供财务报表。
3.1.12不良行为处理:
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
包0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投项目相对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施工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3.2.2业绩要求:
包01: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备三个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2.3项目经理要求: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时间:2018年3月28日9时至2018年4月3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