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 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位于长沙市高铁会展新城片区杜花路与黎托路交汇处西北地块,东至黎托路,北临湘凤路,南至杜花路,占地48亩,建筑面积:约273028㎡,容积率≤6.16,建筑密度≤38%,绿地率≥32%,建筑控制高度≤200米。
第二控制中心包括长沙市轨道交通线网指挥中心和多线路运营控制中心,以及其他功能用房。
线网指挥中心包括但不限于:线网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清分中心、信息网络中心、编播中心等。
运营控制中心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监控、通信、信号、AFC、门禁、调度及管理用房等。
其他功能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房、档案中心、培训中心、研发中心、安防监视中心、科普展览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文体活动中心、食堂、停车场等。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设计项目
2、招标编号:CSGDGK-2017013
3、项目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第二控制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工程,及为实现第二控制中心远期能正常、可靠投入使用的有关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包括设备招标用户需求书编制、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以及报建报批等)、各阶段BIM技术应用、配套设计及与现有控制中心的连接设计。同时,配合业主完成相关技术标准、科研课题等研究工作。
以上设计内容不含线网指挥中心、线路运营控制中心等与正线系统相关联的工艺设计。具体内容以技术文件为准。
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8、设计进度要求: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方案设计周期:45日历天;
初步设计周期:45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周期:90日历天;
配合施工周期:自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370日历天;
业主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以上周期进行调整。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1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1.2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17年第9号令》);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截止前60个月内须具有1项(含)以上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至少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业绩,不接受港澳台或境外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以同时提供的:①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②合同;③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和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书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备案时间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二)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1、联合体主办方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中的第1.1条、第2条、第3条的要求;
2、联合体参与方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中的第1.2条的要求。
(三)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5月2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帐,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帐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帐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帐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4月16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招标人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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