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093
一、竞标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电力管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郑州港区基础设施二标项目经理部第一工程处,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110KV高压输电线路工程电缆排管部分,自港南变拟建港南至新苑电缆隧道会展路西侧,新建1#电缆井起,沿会展路西侧至迎宾大道北侧52#电缆井,新建电缆排管2044米。
2、竞标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郑州港区基础设施二标项目经理部第一工程处所需电力管。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力管 | MPP200/10(外径) | 米 | 39000 | |
2 | 七孔盘管 | PE | 米 | 3000 | |
合计 | 米 | 42000 |
说明:
本次竞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竞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6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交货。
5、
6、质量要求:
6.1管材需符合《地下通信管道用塑料管 第1部分:总则》(DL/T 841.1-2008)、《地下通信管道用塑料管 第5部分:梅花管》(TD/T 841.5-2008)、《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 第1部分:总则》(DL/T 802.1-2007)、《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 第7部分:非开挖用改性聚丙烯塑料电缆导管》(DL/T 802.1-2010)、等相关规范要求,并符合图纸其它相关要求,乙方需提供生产厂家材质证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6.2所有通信电力管材的运输必须提供正式的运输合同,管材出发地应与厂家地址保持一致,如因出发地不一致,而导致管材不能正常投入生产使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6.3管材上必须标注厂家的永久性标识,如无标识,材料到达现场则不予验收,并立即退场,所有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4以上标准均以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生产相关资质,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区域经销商、区域代理商资格,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1年内的电力管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电力管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竞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购买竞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标项目购买竞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有效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