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华中金桂房地产开发 二三八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桂世纪城(一期)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发改[2017] 23号、桂政发改[2017] 92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桂阳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桂招备【2018】11号批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华中金桂房地产开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华中金桂房地产开发 二三八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桂世纪城(一期);
2.2 建设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即第一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第二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7年11月-2018年4月)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及郴建发[2017]3号中“综合评估法Ⅱ”。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590000.00);第二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下午17:00 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5月 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网(网
7.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网》(网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网》(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
3)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资料费:400元/套,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