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饮马江湿地综合工程 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饮马江湿地综合工程 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并以凤发改字〔2018〕300号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凤凰全域东方文化旅游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376ha ,总建筑面积13950平方米,总地上建筑面积13950平方米,其中:熊猫场馆4栋12套熊猫圈舍,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 ,行政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640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1栋,建筑面积410平方米;熊猫医院1栋,建筑面积240平方米;熊猫饲料加工间1栋,建筑面积240平方米;科普中心1栋,建筑面积1220平方米 ;熊猫伴生动物场馆3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实体店1栋,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卫生间3处、景观亭、连廊等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绿化面积及室外给排水、电力、通讯、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5、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范、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300个日历天 。
7、保修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招标范围:凤凰县饮马江湿地综合工程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包含本项目所有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和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 和后续服务,咨询服务 ,全球大熊猫监控科研及直播一体化平台建设。
9、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处于有效期内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任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任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即至少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证书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6、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 ”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7、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条件由联合体各方加总满足即可。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5.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10时00分 ,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6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 网》(网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8年10月8日17:30时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