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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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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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能源环保 所属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采购 |
项目一: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采购 |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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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深圳市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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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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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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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项目一:
项目名称: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
项目业主:深圳市能源环保
建设
工程配置:建设6条850吨/日垃圾焚烧生产线,每条垃圾焚烧生产线配置一套烟气净化系统,余热锅炉产出的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上网;配套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项目二: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
项目业主:深圳市能源环保
建设
项目三:
项目名称:深圳市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
项目业主:深圳市能源环保
建设
工程配置:一期工程建设2条400t/d垃圾焚烧线,配套安装1×15MW凝汽式汽轮机,安装1×15MW发电机组。本项目属于二期工程,建设2条750t/d垃圾焚烧线,配套安装1×50MW凝汽式汽轮机,安装1×53MW发电机组。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投标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须为所投分析仪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行业或区域授权代理商;(证明文件: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原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行业或区域的授权书原件);
- 投标人所投CEMS系统必须取得《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投标人自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投CEMS系统(傅里叶红外技术)应具有至少10个国内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已投运并稳定运行的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合同金额、使用技术、运行评价等上述评审内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体现评审内容的,不作为有效证明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深圳市能源环保 所属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供货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获取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8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9.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9.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人民币壹仟伍佰圆整),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巿松乐达咨询 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9.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9.5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9.6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9.6.1获取招标文件:将“所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开标室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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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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