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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联通鞍山联通大楼冷却塔购置工程公开比选公告

   日期:2018-05-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6    
核心提示:1.公开比选条件本公开比选项目为2018年辽宁联通鞍山联通大楼冷却塔购置工程,已由联合网络通信鞍山市批准,资金已落实,为采购人
1.公开比选条件
本公开比选项目为2018年辽宁联通鞍山联通大楼冷却塔购置工程,已由联合网络通信鞍山市批准,资金已落实,为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联合网络通信鞍山市,项目已具备公开比选条件,现委托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兴趣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公开比选项目:2018年辽宁联通鞍山联通大楼冷却塔购置工程。
2.2交货
2.3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估金额为15万元(不含税)。
2.4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后交货。
2.5采购内容:冷却塔1台(型式:方型横流式静音型,冷却水量330m3/h-水温30/35摄氏度,ts(湿球温度)=25.4摄氏度,噪音:2米66.0分贝,5米63.0分贝,10米59.0分贝,20米52.5分贝)
2.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7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3.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须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内同类(冷却塔销售、安装、更换)相关的不少于3个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应附对应的采购订单及发票,资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3.5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开具过的17%或16%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3.7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8本次公开比选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应答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应答;同一品牌应答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应答(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的,则此品牌应答产品的相关代理商和生产制造商均将被否决应答)。
3.9其他要求: 
3.9.1供应商为外市注册的企业,须承诺中选后20天内在鞍山市内建立派驻机构,如中选后不满足承诺,采购人可取消其中选资格。
3.9.2 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以及公开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注: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4.报价注意事项
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公开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电子版公开比选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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