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业务用房装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业务用房装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业务用房装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联系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标段:雁塔分局小寨工商所业务用房维修工程;二标段:灞桥分局卫生间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工程;三标段:临潼分局斜口工商所业务用房维修工程;四标段:阎良分局城区工商所业务用房维修工程;五标段;市局12315受理大厅装修工程) 项目用途:工商系统业务用房装维修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一标段: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二标段: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 三标段: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四标段: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五标段: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元整(¥218,000.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声明; 5、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信用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 3、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标段,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