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2017年城北片区棚户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暨城北片区城中村城市棚改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潜在投标
原招标公告3.3条: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