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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苯有毒气体检测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6    
核心提示:日期:2018年5月28日招标编号/包号:0747-1860SITCX104中化国际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招标人)委托,对中化泉州1
日    期:2018年5月28日
招标编号/包号:0747-1860SITCX104
中化国际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招标人)委托,对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苯有毒气体检测器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
(2) 项目
(3) 建设规模:项目依托已建成投产的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新建和改扩建13套炼油化工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占地面积约6541亩。
(4) 建设目标:在1200万吨/年原油加工规模的基础上,通过改扩建使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500万吨/年炼油,同时建设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5) 建设总投资:约人民币300亿元。
4. 招标范围: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苯有毒气体检测器框架协议采购,累计采购量约246台,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1) 通过本次招标,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招标人将授予其《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署框架协议;
(2) 签署的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48个月。
(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所投货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4)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综合单价将作为订单价格记入《框架协议》。
(5)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采购订单》的实际采购量将参考其实际交货及时性、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等情况;本项目实行分批供货,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
5. 交货日期:具体采购数量及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交货
6.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休息日除外),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国际招标网站 /zb,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
(提示:如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标书,为便于及时发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汇款附言里依次注明:招标编号后四位、用途和投标人名称,如“X104 标书款 AAA公司”。)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1.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不接受代理商或流通商投标;
(6) 投标人在境内近三年没有不良业绩记录或严重质量问题,并出具相应情况说明;
(7) 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8)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或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9) 业绩要求:
200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苯有毒气体检测器在国内单套规模800万吨/年及以上炼油项目或单套规模8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项目中,至少具有2项应用业绩,每项业绩不少于100台;
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加盖用户公章或用户合同章)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应反映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装置类型及规模,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0)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一台样机及该投标样机的产品规格书。该样机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须满足关键技术要求中的“★”条款;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11)条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业主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2. 其它
(1)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2)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中化国际招标为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苯有毒气体检测器框架协议采购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国际招标网站()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国际招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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