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寨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A-片区)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寨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A标段)监理已由多巴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多新管字【2017】8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湟中县多巴新城建设开发 ,现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及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
标段名称:小寨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A-片区)监理(二次)
发包内容:22#楼、23#楼、24#楼、25#楼、26#楼、27#楼、28#楼、28#楼裙房、33#楼、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共100500.83㎡。
计划工期:共计497天。开始日期:2018年6月22日 结束日期:2019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1)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外省企业应具有进青备案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如下条件:①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②并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以员工劳动合同为准)、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③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④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5)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5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监理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承揽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或2015年度至2017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备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本单位介绍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2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 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9日 09时30分,
备注: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西宁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西宁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西宁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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