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北省总队机关公寓房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河北省总队机关公寓房配套改造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发改投资【2016】429号、石行审投资{2018}114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SJZ-1605014、SJZ-SP1805048,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保障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武警河北省总队机关公寓房配套改造工程施工;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信誉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信用”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日上午9:00至2018年6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2日9:30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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