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华天酒店项目一期(未完)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永州华天酒店管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华天酒店项目一期(未完)工程项目;
2.2 建设本工程地上部分由1栋18层酒店、1栋6层配套服务楼和4层裙房组成,目前本项目已建设至酒店三层、裙房三层及配套楼第四层。其中酒店结构高度75.2米,长约58.6米,宽约24.0米,标准层高3.7米;配套服务楼结构高度23.8米,长约37.8米,宽约20.0米,标准层高3.6米;裙房结构高度20.6米。酒店、配套服务楼与裙房之间设置防震缝。地下一层,长约119米,宽约71米,结构层高5.1米。酒店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配套服务楼和裙房采用框架结构。
2.4 工期要求: 4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 招标范围:永州华天酒店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承包,包括土方及边坡支护、主体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幕墙工程、室外工程(含园林绿化、室外给排水、内部道路、夜景照明等)等(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7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准),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连续6个月(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月(含当月))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文中均需提供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和密码,投标单位性质属企业的,经询标后,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未提供的或者提供的但查询不了的;②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投标时,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同时提供: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由投标单位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购买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请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查询有违反该行为作废标处理;
3.7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担保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5.2投标担保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
5.3银行保函截止时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银行保函。
5.4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网(,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答复;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永州市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6月22日10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