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卢林南路道路工程EPC+F项目
招标公告(第三次)
招标编号: TRZB--177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卢林南路道路工程EPC+F项目已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怀鹤发改投【2018】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已通过公开比选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怀化市卢林南路道路工程EPC+F项目
2.2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3 建设其中设计 60 天,施工 730 天
2.7 质量要求:
勘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
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务院第279号规定执行。
3.融资方式和条件
(一)融资条款说明
3.1本条款只对怀化市卢林南路道路工程EPC+F项目融资工作进行约定。
3.2本条款作为怀化市卢林南路道路工程EPC+F项目招标的前置条件,投标意向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本条款的全面认可。
3.3本条款作为怀化市卢林南路道路工程EPC+F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料之一,与怀化市卢林南路道路工程EPC+F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融资方式和条件
3.4融资条件:在招标人不提供抵押物的前提下,融资额度≥ 2.95 亿元(人民币,下同),借款期限≥ 3 年,融资综合成本≤ 8.5% /年。
3.5融资方式:中标人负责以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 为融资主体通过金融机构筹措项目资金。
3.6融资还款:融资借款利息及还本付息方式以与金额机构签订的融资借款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3.7融资款项到账: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中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者10%履约银行保函,招标人按金融机构要求提供了所有融贷所需资料后60天内,中标人保证一次性到位资金2.95亿元人民币融资款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资金未按期到位,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8满足金融机构符合政策要求的其他增信措施。
-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5.2 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备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5.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4 其他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相关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最连续近6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的社保证明;
5.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各成员应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并同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个人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6.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投标人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7.2 报名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2)营业执照(原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清晰的复印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设计负责人高级职称证(原件);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13人,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以上项目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8)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格式附后);
(9)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或已备案登记并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示.
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将所有资料复印件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到湖南天润招标咨询 报名。
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技术资料600元,售后不退。
7.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