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2018年夏季检修材料(阀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AL-175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2018年夏季检修材料(阀门)采购项目。
2.2实施地点: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由招标人指定。
2.3招标范围:2018年夏季检修材料(阀门)采购。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供货期: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5天供货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至少3项与本标段类似的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6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未有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6月5日9:00起至2018年6月11日16:00止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