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南贾壁)区域环境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南贾壁)区域环境项目,已由平山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号为平行审招标核(2018)18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河(南贾壁)区域环境项目施工
2.2建设 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提供一份近三年(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单项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合同;
3.6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河北省 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报名现场进行确认,未注册登记的不予受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投标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家单位的申请;
3.9本次招标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应在近三年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
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证明;
3.10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投标人应不存在被“信用”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出具在“信用”网站 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每日上午 09时0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 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至平山县 二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缴费时间: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为准);
5.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 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见附件)。
注:投标人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时间:2018 年7月4日09 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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