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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山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庆云山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庆云山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株洲市芦淞区发展

庆云山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云山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芦发改发[2017]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庆云山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2.2 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支护桩工程、挡土墙工程、截排水沟工程、菱形框格区修复工程、墙顶防护栏工程、小区道路及地坪硬化修复工程、监测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325.17万元,工程造价约1116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或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同时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要求无在建工程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捌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6月15日~2018年710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网站 “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答疑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10日9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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