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景区移民建镇扶贫项目岩门安置区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武陵源区景区移民建镇扶贫项目岩门安置区EPC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审批[2017]4号文立项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百溪边城开发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陵源区景区移民建镇扶贫项目岩门安置区EPC项目
2.2建设地点: 武陵源区索溪街道迎宾路居委会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9462.89平方米,拟建设安置房及配套小区道路、绿化、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96792.8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1230.8m²;地上建筑面积65562m²,建筑层数7-10层。容积率1.66,建筑占地面积9277.10m²,建筑密度23.5%,绿地率35%,停车位662个。项目总投资约22620.48万元;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方案优化设计;(2)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包括建筑、结构、公共部位装修设计、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景观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采购: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的采购工作等;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1.土方及基坑支护、基础工程、护坡工程;2.建筑、结构、安装、外墙装饰、给排水、电气、电梯、弱电;3.消防、人防、园林绿化、小区内道路、室外附属;4.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资料编制,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
2.6计划工期:
工程总工期(含设计及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拟任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8、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名单为准;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无在建工程。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或提供银行保函。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 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农业银行股份 张家界永定支行
建设银行股份 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 网( )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17时30分止在张家界 网(
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 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