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辕门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四牌路安置点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武冈市辕门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四牌路安置点道路工程 已经由武冈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投[2016]2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冈市铜宝开元新城镇化投资开发 ,实施单位为武冈市辕门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武冈市铜宝开元新城镇化投资开发 ,实施单位为武冈市辕门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冈市辕门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四牌路安置点道路工程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并执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
2.7 招标范围: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给排水工程、安置地土石方工程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禁止中标人转包及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打牌子、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和邵建发【2013】118号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柒万元,采取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的方式。
6.2采取银行转帐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3投标人在邵阳市( /index.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均采用在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武冈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下载/获取(网络下载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8.1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5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公告7.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