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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人民医院南院院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9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桃江县人民医院南院院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由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8]104号文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江县人民医院南院院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由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8]10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PPP模式筹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桃江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人民医院南院院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2.2 建设

2.3 招标范围:南院院区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及给排水、暖通、配电、消防、智能化、管网、人防地下室工程、室外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施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协调工作。

2.4工程进度控制目标:按施工合同进度计划,计划建设工期三年(36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项目建设总投资67,537.85万元,监理服务取费基价60000万元(暂定价,仅供招标评标参考使用,施工监理服务费凭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桃江县人民医院南院院区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总造价按照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计算办法计算)×1.00(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I级)×1.00(高程调整系数)×(1-下浮幅度值20.00%)计算。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93.12万元,最低投标限价729.6704万元。 

2.7监理服务期

2.7.1监理服务期:从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竣工备案,保修期结束为止。

2.7.2具体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其中包含施工准备阶段,开始时间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计算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资料完成竣工备案,保修期结束等为止;

(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备案,保修期结束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2.8本工程因特殊情况延误工期,延误两个月内,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延误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的,双方另行协议。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并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且无在监项目;并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人事合同;

3.5拟任监理员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并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人事合同;

3.6投标人应按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7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材料;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7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 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11 日09:00 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6 2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 网(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 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6 30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 11 09 时 0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出席)。

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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