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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湖垸公交站场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洋湖垸公交站场建设项目配电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5】1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湖垸公交站场建设项目配电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新发改函【2015】1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洋湖垸公交站场建设项目配电工程。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1876.11m2,净用地面积19965.00m2,总建筑面积38341.00m2,其中综合管理服务楼建筑面积36397.00m2,站务用房建筑面积1944.00m2,本工程在站务用房设置1座中心变配电所,综合管理服务楼设置一座分变配电所。变压器装机容量中心变配电房4*1600KVA、分变配电房2*630KVA+1*1250KVA。由红线外环网柜至配电间内外线工程及配电间内变配电土建及安装工程为本次电气涉及的施工范围。

2.4  工程造价:828.3万元(以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2.6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是验收规范合格工程并达到电力行业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竣工后必须能满足长沙市电业局正常供电、送电要求。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配套正式用电(从红线外高压电源接入点至配电间),包括本项目10KV进线电缆、高压环网柜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送电等全部工作(含电力报装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手续办理直至送电完成)。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修、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本项目不需提供以往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允许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应分不同标段按要求分别列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具有电力或电力工程或输电或变电或发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3月至 20185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他要求:

3.9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无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湖南湘江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湘新建发[2016]228号)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办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年6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网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7月1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投标人可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9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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