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庙五处文物本体建筑和忠烈祠140师集体墓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岳庙五处文物本体建筑和忠烈祠140师集体墓修缮工程项目已由南岳区发改局以岳发改【2018】32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南岳区文物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岳庙五处文物本体建筑和忠烈祠140师集体墓修缮工程。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南岳庙云峰寺、六寺同门、北后门、辖神殿、注生殿等五处文物本体修缮和忠烈祠140师集体墓修缮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66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岳庙云峰寺、六寺同门、北后门、辖神殿、注生殿等五处文物本体修缮工程,投资估算约518万元;
第二标段:忠烈祠140师集体墓修缮工程,投资估算约142万元;
以上数据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为两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为4170000.00元;第二标段为7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壹级(第一标段的施工业务范围须涵盖古建筑保护,第二标段的施工业务范围须涵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护),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6个月无不良行为记录;
3.2拟任第一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拟任第二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其中第一标段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第二标段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并可网上查询); 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且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4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或监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须包含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单位只能选择本项目中一个标段参与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为人民币捌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贰万元。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 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衡阳市 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