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招办核[2018]10号件核准,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 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2、招标编号:XYTC-怀-2018-034;
2.3、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总投资 (万元)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第一标段 |
甘棠镇溪口村、平原村、太阳坪龙头村等 |
约636.07 |
第二标段 |
藕团村、新厂镇、江东团结村等 |
约58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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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飞山塘湖村、高桥村、艮山口下乡村等 |
约599.15 |
2.6、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按和省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及以上;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省级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3.6、拟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
3.7、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及帐号密码,以网上查询为准);
3.8、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情况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近三年需完成过一个500万元以上的土地开发或土地整理或增减挂钩项目,并验收合格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11、中标单位自行协调处理好该项目各村中各类矛盾纠纷,凡因群众矛盾纠纷导致工程无法实施完工的,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造成的相关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
3.12、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诉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14、根据省土地局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在中标后上交至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押证管理至项目验收合格。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
5.1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一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施工图纸每套400元。获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
6.2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七.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