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原常德湘联实业 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环资[2017]6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常德湘联实业 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2.2建设修复主要内容为:(1)污染土壤治理;(2)废渣处理;(3)污染地表水处理;(4)底泥清淤及处置。
2.4监理服务范围: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对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等;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包括依据相关法规和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批复文件,对工程进行环境监理。具体以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最终以合同签定为准);
2.6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有效期;湖南省以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1人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1人持有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监理员2人(其中1人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其中1人持有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组成联合体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权利义务、职责分工;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等,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⑤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均不得变动;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套,初审通过发放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