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2018年农村公路路肩整修及彩化硬化项目土建施工招标
五原县2018年农村公路路肩整修及彩化硬化项目土建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原县2018年农村公路路肩整修及彩化硬化项目土建施工,已由五原县文件以《五原县关于申请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函》五政函[2018]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投资和地方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五原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SJCGS-GC-2018-005
塔尔湖田园综合体水泥路两侧路肩彩化9.1km;塔尔湖百兽园水泥路两侧路肩彩化2.1km;灯笼红香瓜产业园水泥路两侧路肩彩化0.45km;隆兴昌镇陈红计两侧路肩彩化1.41km;义丰村水泥路两侧路肩彩化3.5km;联星村小油路两侧路肩彩色硬化3.2km;其他水泥路路肩硬化,标志标牌、里程桩、道口标柱桩等制作安装13.5km;部分窄桥、涵洞加宽及水泥路面修补9处。建设里程总计约33km。
(1)施工工期:2018年07月31日至2018年08月24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5年。
(2)付款方式:正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计划按工程进度支付。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标划分1个合同标段。
(2)招标范围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工程及内容
及要求
1
五原县2018年农村公路路肩整修及彩化硬化项目土建施工
塔尔湖田园综合体水泥路;塔尔湖百兽园水泥路;灯笼红香瓜产业园水泥路;隆兴昌镇陈红计、义丰村水泥路;联星村小油路等两侧彩色路面加宽及公路安防工程的制作安装工程土建施工。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5年内(2013年4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应具备承受先期工程计量资金延期支付的能力。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关于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及附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在“信用”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7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选择一信封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单位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8年07月03日至2018年07月0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