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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新塘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建设项目(EPC)答疑公告2

   日期:2018-07-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汨罗市新塘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建设项目(EPC)答疑公告2一、项目名称:汨罗市新塘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建

汨罗市新塘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建设项目(EPC)答疑公告2

 

一、项目名称:汨罗市新塘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建设项目(EPC)

二、项目编号:XYTC-岳-2018-04-1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6日

四、澄清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第45页,投标人资信及业绩,3类似项目业绩,如果用的是PPP项目下签的EPC项目业绩(网上没有EPC的中标公示),是否可以用PPP的中标公示?

答:可以,但应在投标文件中作相关情况说明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或技术标书若一册装订不下,是否可以分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P37页原件与复印件核验表第4点“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湖南省已取消入湘登记证办理,此处是否只需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查询截图打印页当原件?

答:可以。

4、招标文件第10页3.7.5装订要求,技术标I和技术标II装订要求以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标专项规定为准。但是在整个招标文件没有第八章。

答:招标文件第10页3.7.5装订要求,技术标I和技术标II装订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二部分、第三部分技术标专项规定为准。

此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澄清释疑、修改函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函为准。未涉及部分,除招标人主动澄清、修改外,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望各投标单位遵照执行!
致函!
谢谢各投标单位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五、

招标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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