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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医用吊塔、吊桥、无影灯等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

   日期:2018-07-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江西弘和招标代理关于医用吊塔、吊桥、无影灯等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招标编号:弘和-YF2018-022)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江西弘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关于医用吊塔、吊桥、无影灯等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弘和-YF2018-022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受宜丰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依据宜丰县采购办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其“医用吊塔、吊桥、无影灯等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弘和-YF2018-022

2、项目名称:医用吊塔、吊桥、无影灯等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医用吊塔、吊桥、无影灯等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

1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要求

450000

注:以上未注明原装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原件及“信用”网站截图;

6)竞标人为制造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7)竞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及报名:

竞标人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营业执照; ②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③竞标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④竞标人的财务报告开标日前半年的任一月份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⑤竞标单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开标日前半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⑥竞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的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竞标人为制造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竞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各竞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所列资质同时也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5、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报名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参加报名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9000.00元 ,开标前一天下午16:30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应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开户名称:宜丰县

开户银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营业部

帐  号:156279808000061368

6.1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

9、开标时间:2018年7月18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10、开标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没收保证金,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网、宜春市财政局网、宜丰信息港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 14.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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