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拉斯PATUCAⅢ水电站采用堤坝式开发,河床坝后式厂房,总装机104MW,工程任务为发电,兼顾下游用水,在电力系统中担任调峰和负荷备用,所发电能送入国家电网。PATUCAⅢ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290.00m,水库总库容13.21亿m3,水库调节库容5.8亿m3,为年调节水库。电站装设2台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4MW,多年平均发电量3.36亿kW·h,发电装机年利用小时3231h。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
2、招标范围:
投标方工作范围包括:
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帕图卡Ⅲ水电站项目工程款。
4. 招标方式和原则
4.1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供货人。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生产资格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1合法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3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
5.4投标人应设计、试验过机组效率试验技术服务,包含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近3年内有同类试验业绩。
5.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6所提供的机组效率试验技术服务的供货商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的水电站机组效率试验技术服务的设计、调试和运行经验的说明资料,并附有该设备和装置的有关证明文件。
6、招标安排
6.1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3日10:00期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