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洁源垃圾处置 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技改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县洁源垃圾处置 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技改项目已由唐县行政审批局以唐审批核字[201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方案已由唐县行政审批局核准,核准文号为唐审批招标核准[2018]5号,招标人为唐县洁源垃圾处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县洁源垃圾处置 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技改项目;
2.2、建设 日处置含水52%原生生活垃圾500吨,年处置生活垃圾15.5万吨;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进行招标,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生活垃圾预处理系统、输送和计量、热盘炉焚烧、渗滤液收集处理和臭气收集处理等子单元的相关设计工作;
二标段:窑尾预热器系统的改造工程、窑尾塔架构建筑物、旁路放风系统、三次风管改造工程、窑尾预热器煤粉管道系统、吹堵系统等的相关设计工作。
2.6、招标范围与内容:
一标段:本项目生活垃圾预处理系统、输送和计量、热盘炉焚烧、渗滤液收集处理和臭气收集处理等子单元的相关设计工作。本次设计服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
二标段:本项目窑尾预热器系统的改造工程、窑尾塔架构建筑物、旁路放风系统、三次风管改造工程、窑尾预热器煤粉管道系统、吹堵系统等的相关设计工作。本次设计服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
2.7、服务期限:
一标段:(1)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2)施工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前准备至项目竣工验收。
二标段:(1)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2)施工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前准备至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下列A或B中的任意一项: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B、具备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含环境卫生工程)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建筑工程)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一项垃圾处置项目或环保工程或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的设计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5)进冀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外省企业提供,且在有效期内);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下列A或B中的任意一项: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B、具备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含水泥工程)或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建筑工程)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一项垃圾处置项目或环保工程或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的设计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
(5)进冀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外省企业提供,且在有效期内);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对以上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拟投入各标段的所有人员均不得重复,如果重复则按标段评审的先后顺序确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各标段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均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3日09时至2018年7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登 录 “河 北 省 建 设 工 程 招 投 标 交 易 管 理 及 计 算 机 辅 助 评 标 系 统( 电子邮件:rapmbd@163.com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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