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冶河项目县城段综合项目土方工程-测绘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冶河项目县城段综合项目土方工程-测绘已由平山县发展改革局以2015-10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按 “河北省 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在河北省 进行注册登记;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报名;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山县 二楼招标代理处(中山东路银行平山支行二楼)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6日0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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