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建水电十局安装分局老挝东萨宏水电站工程(DonSahongHPP·LAOS)照明设备及其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18189
一、招标条件
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老挝东萨宏水电站工程(Don Sahong HPP)照明设备及其附件共1批,采购设备计划使用施工总承包合同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东萨宏水电站(Don Sahong HPP)位于老挝巴色市以东大约150km处,地址位于湄公河流域巴塞省境内,装机容量260MW。
本招标采取公开招标 、公开开标的方式。
2. 招标范围:
(1)照明设备及其附件;
(2)备品备件;
(3)专用工具;
(4)技术资料及文件;
(5)设计联络会及出厂验收。
3.采购数量:共1批;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11月10日。
5.交货地点:云南磨憨口岸指定地点交货。
6.质量要求:
(1)满足工程需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2)投标产品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最新的国际标准要求,从设计、工艺、质量控制、安全、环保和试验均应符合国际标准。材料可选用标准(GB)及相关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和生产经验,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国际标准认证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2017年)独立设计、制造或销售与本项目类似的照明设备及其附件5个以上的品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封面、签字页、参数页)。
投标人必须提交至少2个近五年(2013年-2017年)独立设计和制造或销售的与本项目类似的照明设备及其附件国外供货的品牌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参数页、执行标准)。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财务状况: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3日前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