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飞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及运营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HNSXJZ2018-202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招办核[201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规划面积约227.3773亩,园区整体投资上限为8000万元,其中棚区投资上限为5000万。园区位于靖州飞山旅游文化景区附近,定位于打造集植物、水果、花卉、蔬菜设施栽培,蔬菜生产、采摘体验,生态餐饮,休闲娱乐、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做成现代农业的示范,科技创新的示范,农旅结合的示范,产业扶贫的示范。
2.2招标范围
以招标人初步定位为基础,进行园区整体规划设计,棚区建设采购,园区运营。主要范围包括以下:
(1) 园区整体规划设计及棚区外施工图设计。
(2)棚内(含大棚、下同)设计、施工、采购和工程验收、备案、移交、保修。棚内具体建设内容为智慧农业展示馆12000㎡、育苗馆3000㎡、生态餐厅4000㎡、种植棚30000㎡、采摘棚10000㎡、雕塑广场600㎡。棚内投资上限为5000万,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70%,中标人出资30%。
(3)园区运营,运营期为15年。运营期内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运营管理期限15年,经营期内按年度全额返还招标人棚内投资,经营期满,资产全部归招标人所有。
2.3建设地点
靖州县飞山景区飞山村及塘湖村
2.4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以招标人初步定位为基础,设计单位完成园区整体规划设计及棚区外施工图设计并提交规划文本及棚区外设计施工图,以上文件要求通过审查,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2个月。
(2)施工工期:采用边建边生产模式进行生产及棚内建设。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6个月。
(3)验收期:由中标人组织验收,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 8个月。
(4)运营管理期: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运营管理期限为15年,经营期内按年度全额返还招标人棚内投资,经营期满,资产全部归招标人所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及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的企业;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CA窗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