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业务中心工程已由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秦发改审[2009]7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秦皇岛市一建建设集团 、秦皇岛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土地置换资金、自筹及争取上级支持,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
1、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业务中心工程,总建筑面积7509.46㎡,其中,车辆管理业务中心共六层,建筑面积为6756.11㎡,建筑高度22.65m;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753.35㎡,建筑高度为5.3 m,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本次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业务中心工程外幕墙工程施工包括:石材幕墙系统、明框玻璃幕墙系统、钢结构明框玻璃幕墙、点式玻璃雨棚系统、钢结构玻璃门斗系统等组成。幕墙总面积约5000㎡。
2、工程建设
3、资金来源:土地置换资金、自筹及争取上级支持。
4、合同估算价:463.78万元。
5、计划工期:147 日历天。
6、 质量要求:合格。
1.3 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业务中心工程外幕墙工程施工及维保。
包括:石材幕墙系统、明框玻璃幕墙系统、钢结构明框玻璃幕墙、点式玻璃雨棚系统、钢结构玻璃门斗系统等组成。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6 网上注册
有意向的投标人登录《秦皇岛市 网》(
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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