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 辰溪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东安置点)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辰溪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 辰溪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东安置点)工程项目设计已由辰发改投资【2017】71号及辰发改投资【2018】14号文件批复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辰溪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 辰溪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东安置点)工程项目设计
2.2 招标编号:HNJS2018-FW-0710
2.3 建设
2.5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符合、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规定深度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设计,达到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的小区规划设计,主体建筑及附属工程设计,同时配套建设红线内道路及水、电、气、绿化等附属基础设施。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7 设计周期:①中标后15天以内完成规划设计;②规划设计审查批准后15天内完成城中村初步设计及场地设计;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天以内完成城中村施工图设计。④城东安置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由招标人根据需要另行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申请人应具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丙级及以上规划设计资质。企业经营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上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人员与证书必须一致,不允许挂靠;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密码。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后至开标期间,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任意更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都不给予任何经济方式的补偿。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CA窗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