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管线)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管线),招标人为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 ,现委托青海红富工程管理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管线)
2、招标编
二、招标内容
1、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建设
一标段:
项目概况:敷设中水管道,FM1~FM3、FM29~FM41(终点)、FM1~FM3过河段、FM1~FM3美丽水街至柴达木路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二标段:
项目概况:敷设中水管道,FM10~FM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省企业应具有进青备案手续;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类似规模工程施工高原业绩,以生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工程验收备案表或项目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为准。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项目管理人员中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效的相关证件。
7)近三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8)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经信用、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到西宁市 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并将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递交我公司。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招标投标网》、《》、《青海红富工程管理 官网》、《 》、《西宁市 网》网站。
7、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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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青海红富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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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红富工程管理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