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服务期限及交货地点
本项目分为九个包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使用单位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第一包 |
铁路和谐机车配件 |
详见明细附表 |
准能公司 |
项 |
133 |
一年 |
第二包 |
油脂 |
详见明细附表 |
准能和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
项 |
33 |
一年 |
第三包 |
铁路配件 |
详见明细附表 |
准能公司 |
项 |
40 |
一年 |
第四包 |
选煤电器件 |
详见明细附表 |
准能和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
项 |
205 |
一年 |
第五包 |
铁路材料 |
详见明细附表 |
准能公司 |
项 |
118 |
一年 |
第六包 |
铁路电器件 |
详见明细附表 |
准能公司 |
项 |
154 |
一年 |
第七包 |
吊斗铲配件 |
详见明细附表 |
准能公司 |
项 |
9 |
一年 |
第八包 |
五金杂品 |
详见明细附表 |
准能和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
项 |
96 |
一年 |
第九包 |
卡车电器件 |
详见明细附表 |
准能和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
项 |
133 |
一年 |
注:上述货物交货时间为到达使用现场的时间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l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l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每包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l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两年度(2016-2017)的审计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两年度(2016-2017)营业收入第1、3、6、7、9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1500万,其余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l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投标,出具相应的经销证明;
l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业绩要求:
l 参与第7、9包的投标人在2015年-至今必须具有为露天矿山服务至少3份同类设备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
l 参与本项目其他包次的投标人在2015年-至今必须具有至少3份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捌佰元(¥80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及邮寄)。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包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a.获取方式:现场登记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