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工程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社会【2018】50号文件批准建设,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8】134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顺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工程;
2.2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1)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如有疑问请
(2)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也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2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3日~2018年07月30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18年07月30日18:00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08月15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08月15日10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若中标后,施工过程中岗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