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3、4、5片区)监理补充公告
各投标
长沙市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3、4、5片区)监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款现修改为:企业近 4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48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万元的街道或社区提质改造工程(含立面改造)或房屋建筑提质改造工程(含立面改造)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三、评分办法的第3点现修改为:企业近 4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街道或社区提质改造工程(含立面改造)或房屋建筑提质改造工程(含立面改造)工程监理业绩。
3、其他不变。
长沙市开福棚改投资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