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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琨瑜府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润琨瑜府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湖南湘江新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2018]038号)批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润琨瑜府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湖南湘江新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2018]0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润利房地产开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润琨瑜府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润琨瑜府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规模:华润琨瑜府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总建筑面积约178000㎡(地上建筑面积约143000㎡,地下建筑面积约35000㎡);包含2#~7#栋住宅:地上3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98.9m;8#栋公寓式办公楼:地上17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76.6m;9#商业:地上2层,建筑高度9.1m;1#商业:层上4层,建筑高度15.1m;11#栋:地上1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8.5m;10#幼儿园:地上2层,建筑9.05m;12#垃圾站:地上1层建筑高度5m;地下室部分:地下1层,建筑高度3.6m。

2.3建设地

2.4建设工期:660日历天

其中: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工期570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等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华润琨瑜府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包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桩基础、主体建筑工程(含装配式住宅)、主体装饰工程(含二次精装修工程)、电梯及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安装工程、小区道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的全过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施工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到位,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本次招标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近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3.8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3.9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0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1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12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13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施工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书还应满足:

3.14.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4.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4.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4.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从2018年7月27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

五.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4)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根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要求,如办理了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代替原件);

(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施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7)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不含安全员);

(8)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学历证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11)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

(12)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包括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

(13)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4)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及不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

(1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互联网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16)关键岗位人员任命书;

(1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进帐单(或银行保函);

(1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9)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供)。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红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6.2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7.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等方式提交。

7.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单位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

开户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银行账号:8008 1100 0019 0777 6012

7.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及标段“华润琨瑜府”。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及标段(即“华润琨瑜府”),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7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八、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8.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基本资格审查,基本资格入围方式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基本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同时审核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证明资料的合格性及真实性。

8.2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即报名资料原件)出席,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湘江新区网、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8.4 基本资格审查人员到场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出席亲自到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9.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于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9.3招标文件领取地

十、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施工技术标为明标,设计技术标为暗标。

十一、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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