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江支流陶家河治理工程(临武段)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7]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江支流陶家河治理工程(临武段)监理。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本次临武县河道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从陶家河溶洞进口(K40+910)至南力拦河坝( K34+331 ),共计6.58km,工程投资预算约14417.81万元,其中监理投资约239万元。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监理工程内容包括:湖南省湘江支流陶家河治理工程(临武段)的施工监理(含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和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完成、保修期结束之日止实施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等级证书、水土保持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等级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证书。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5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培训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本项目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项目分为四个施工标段,每个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安不少于2名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3.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8年7月27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郴州市网(网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费用支付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郴州市网(网
5、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9时5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3
8、投标保证金及账户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8.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8月17日的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8.3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 户:郴州市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银行账号:4305 0170 6136 0000 0110- 0411(注意:账号中间的横杆是数字键盘上的减号,前后无空格,一定要输入,否则保证金转不进)
9、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